|
李天一案:无耻大行其道,司法环境待廓清
墨心人
在天涯杂谈,连这篇在内,老墨对本案写了八篇文章,希望能看到真相与公正。
本来,写第一篇文章《给李天一公正的审判》之后,就没打算再写第二篇,因为太占用我的时间。没想到的是,我呼吁公正竟然遭到了难以计数的水军们的谩骂和攻击。这些一边倒的谩骂和攻击让我意识到,他们是有组织的。也正是这些谩骂和攻击,激起了我的斗志。因为我不相信,要求真相和公正的人,竟然是弱势群体,这个世界难道真的无药可救到这般田地了吗?是以,老墨有了接下来的一系列文章。
我的立场从来都是不偏不倚,只求真相和公正。而那些莫名其妙的水军们,却把我推到了李天一一方,说我是李家水军的头目。即便如此,也没有影响到我的立场,李天一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但是,从8月28、29日两天的情况来看,事情被某些人操控的迹象越来越明显。最明显的是大魏的辩护律师李在珂的表现:28日表示要进行无罪辩护,29日却做有罪辩护,并诱导大魏指正李天一在车内打人。大魏当时正开着车,眼睛看着前面,李天一坐在车后排。开车的人都知道,车内的后视镜哪怕是在白天也难以全部看清后排座位的情况,更何况是漆黑的凌晨?这突然出现的指控的真实性,存疑。
但是大魏的证供导致本案的审理出现180度大转弯。
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审理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变化?老墨梳理了一遍案情,看了各方的言词,得出一个结论:这是“无耻”二字导演的一出大戏。在无耻的笼罩下,本案至今无真相。本来,经过两天审理,媒体不断报道出来的内容,让本案的脉络越来越清楚,真相也越来越清楚。在真相越来越清楚的情况下,无耻却越来越无耻,这真是让人大跌眼镜,我综合起来说说:
一、无耻的酒吧涉案人及杨女士
1、杨女士从酒吧陪酒开始、到金鼎轩酒楼宵夜、打架、一直到在酒吧张经理的陪同下追到李天一家地下停车场要求交易、一直到湖北大厦开房,各个环节的所有监控录像都调出来看了,没有发现之前酒吧一方报案时所说的胁迫、强行、殴打的任何情节。杨女士报案时称是被李天一揪着头发拖进湖北大厦的,监控却显示,她是挽着李天一的手像情侣一样走进湖北大厦的;
2、在杨女士的内裤里只检测到大魏及王姓涉案人的精子,没有其他三人的精子和精斑。而杨女士的口供是五人都不带套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全部都在她阴道里射了精。李天一的口供是当时喝醉,睡着了,什么都没做。双方口供矛盾,而作为这种案件,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精子或精斑,没有。刑法规定轻口供而重证据,一个没有证据的案子(无论是强奸还是卖淫嫖娼),法官如何定罪?
即便是一起杀人案,也是需要尸体、凶器、口供、证人等等内容形成证据链,才能够认定杀人的。证据链出问题,就是疑罪,符合刑法疑罪从无原则。
3、杨女士及酒吧张经理从报案开始,一连串的口供里很难发现几句真话。
A、她先是说自己有正当职业,到酒吧是去消遣。后来她改口了,说在酒吧兼职陪酒;
B、她先是说案发前她是处女,后来改口了,说是处女的目的是为了加重李天一的罪行,她说在一年前就已经告别了处女生涯。妇科检查,她是已婚型外阴,阴道有各类炎症,接受过激光治疗;
C、她声称被强行拖出酒吧,期间被殴打,被揪着头发拖进湖北大厦酒店开房。但是所有监控录像都显示,她描述的过程,没有一句对得上号,全是假话;
D、事后她接受了2000元,暗合了只验出大魏和王姓涉案人的精子这一说法,一人一千,正常;
E、事后两天时间他和酒吧负责人多次向李家要挟,索要50万元,未果,遂以受到强奸报案,并通知香港媒体报道,使本案传遍天下;
F、报案时杨女士身上的伤是新伤形态,非三天前留下的旧伤形态,疑似为了配合报案而故意自伤。
在上述过程中,我们看不到任何强迫的情节出现,看得到的,倒像是一位骗子,行骗不成,报案说自己被骗了。看得到的是,杨女士一方为了把“强奸”坐实,谎话连篇并涉嫌做伪证。
二、无耻的公安局办案人员
1、对几个未成年人的审讯,采取连续30个小时的不间断车轮战审讯方式,涉嫌变相刑讯逼供;
2、王姓涉案人“被铁链锁住像遛狗一样”遛,涉嫌变相刑讯逼供;
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审讯,违法,所取得的口供,依法无效;
4、涉嫌诱供。
5、只调查杨女士一方提出的控告,对梦鸽一方申请调查酒吧涉案人员(含杨女士)涉嫌介绍卖淫和涉嫌卖淫的有证据的控告,从三月份至今,一直拒绝受理,涉嫌不公正办案。
梦鸽申请公开审理、申请异地审理直至上访,其原因就是因为警方涉嫌不公正办案。
三、无耻的公诉方人员
杨女士是到酒吧更衣室换了自己的衣服后,才自愿在张经理的陪伴下,跟着李天一他们走出酒吧的,这证明了杨女士本身是酒吧陪酒女的身份。而公诉方到酒吧补充调查之后,酒吧解释说普通客人也可以到酒吧更衣室换衣服,以此来证明杨女士非陪酒女的身份。而老墨认为,全世界的泡吧一族,没有谁去泡吧的时候,是先去酒吧更衣室换上酒吧衣服再坐下来喝酒,泡吧结束再去酒吧更衣室换上自己的衣服才离开酒吧的。
这样笑话一般漏洞百出的酒吧证言,竟然也被公诉方采信,作为杨女士不是陪酒女身份的证据提交到法庭。
此无耻难得一见。
四、无耻的李在柯律师
1、8月28日开庭时接受媒体采访,声称要给大魏进行无罪辩护;8月29日突然改为有罪辩护,并诱导大魏作出“李天一在车内打了杨女士几记耳光”的供述,导致案件审理形势发生了180度急转弯;
2、李在珂8月28日给梦鸽发短信:“我今天让你笑,明天我就让你哭!”事情果真如他所言。梦鸽因此在媒体公开揭露,李在珂原本想接手为李天一辩护,声称自己以前在海淀公安局工作,有广泛的人脉资源,并坦言想借为李天一辩护获得名声赚钱,还想以此进入人大等等。
梦鸽拒绝了他,导致他恼羞成怒,导演了这出大戏。梦鸽声称,已把和李在珂律师之间的相关证据提交公正处公正。
3、李在珂在29号庭审结束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宣称,以前说80%的胜算是自谦了,现在看来,是100%的胜利。哈,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表述。他把一件在28号声称要给大魏做无罪辩护的案子,在29辩护成了有罪,大魏因此道歉、赔偿,还有可能因此被判锒铛入狱。李在柯律师眼中的胜利,在老墨看来就像笑话一样。
这个笑话很可能会因为无耻而载入中国司法史。
五、酒吧利益圈无耻
1、我在《李天一噩梦:GLOBAL夜半酒吧九宗疑罪》一文中,根据在网上搜索得来的证据,对酒吧列举了九宗疑罪,质疑酒吧涉嫌非法经营。这些质疑,如果相关公权机关介入调查证实全部不存在,老墨愿意公开向酒吧道歉。作为一名公民,我有权对一起公众关注的刑事案件的始发地——GLOBAL夜半酒吧的合法经营问题提出质疑;
2、这家涉嫌不合法经营的酒吧的销售总监global神丁及酒吧投资人丘山,在微博公开宣称要组织网络水军(他们使用了“暴民”和“正义之师”两个词汇)对李家一方进行讨伐,公开宣称要打断李家法律顾问兰和的狗腿及撕烂他的嘴,公开宣称要注销兰和的律师资格,公开宣称要把兰和送进监狱,公开宣称要组织“暴民”轮流鸡奸兰和律师。
而老墨在天涯杂谈所经受的难以计数的水军毫不讲理的谩骂和恶毒攻击,相关网民是否来自这一方面?存疑。要组织一支这样的网络水军非常容易,天涯杂谈站内天天都有人给我发信息,自称给钱就可以帮忙组织反击。这样的站内短信息,天天删天天有。秦火火那类公司,猖狂得很!
3、酒吧工作人员张经理涉嫌介绍卖淫,带着杨女士一直跟着李天一他们去宵夜、打架,一直追踪到李天一家地下停车场进行交易谈判,谈好了2000元嫖资才离开。随后还打电话给李天一叮嘱别忘了给钱。这整个过程,酒吧方面方面涉案人员的利益凸显。因为杨女士的任何收入,他们都有提成,这是行规;
4、办案人员涉嫌不公正办案的背后,是否有酒吧利益链条在起作用,存疑。
结束语:
根据上述情况,本案到目前为止,看得到的只有“无耻”二字大行其道,真相和公正暂时还看不到。根据这些情况,若干日子之后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强奸罪成立。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如果法官能得出“强奸罪不成立”的结论,就又是一个笑话了。
李家即便上诉,在二审的环节估计也很难有胜算,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可能性大。真要把这个案子弄个水落石出,除了相关部门重视梦鸽的控告,重启调查,似乎别无他途。
2013年8月30日
黑沙盒子 http://www.heishabox.com |
|